避孕药物主要是通过抑制排卵、增加宫颈黏液的黏稠度来阻止精子进入子宫,从而达到避孕的目的。口服紧急避孕药后妊娠是否对胎儿有影响,目前还不能完全肯定。口服避孕药物可对宫内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很容易使胚胎受到损伤。尽管目前尚未有因口服避孕药物失败妊娠而导致胎儿畸形率增加的报道,但从优生的角度来说,还是不要为好。除非妊娠十分困难,属于“珍贵胎儿”者,应加强孕期检查和监测,防止出现胎儿畸形。(1)在妊娠6~8周时取绒毛组织做染色体检查,怀孕16~20周时进行唐氏筛查,必要时做羊水穿刺术或无创DNA检测,及早进行染色体检查。(2)妊娠18~24周,最好22周行系统B超检查,了解胎儿大体形态和内脏结构是否异常,如果没有异常可以继续妊娠。否则,应及时终止妊娠。国内外妇产科权威出版物的认识趋于一致。《威廉氏产科学》(第24版):“没有证据支持口服避孕药或杀精避孕霜、胶冻与流产并发症发生率增加相关。”《中华妇产科》(第2版2004年):“近年来随着流行病学研究方法的改进和资料的积累,以及药物致畸机制认识的深入,对于口服避孕药与先天畸形关系的认识比较一致,认为临床应用剂量的口服避孕药无明显的致畸作用。”世界卫生组织《避孕方法选择的医学标准》(第3版2004):“妊娠期间偶然使用复方口服避孕药对妇女的妊娠过程或胎儿没有已知的危害”。综上所述,口服短效避孕药停药后即可妊娠,没有必要等待3~6个月;如果妊娠期间,偶尔误服少量短效口服避孕药,对母体和胎儿不会有已知的危害,不必因此行人工流产。本文系贺同强医生授权好大夫在线(www.haodf.com)发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